王家飞(2009年5月与弟弟被杀害)

王家飞,女,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人,2009年5月16日,与3岁的弟弟王家红被村民李昌奎残忍杀害。

王家飞(2009年5月与弟弟被杀害)

简介

受害人家属认为这一判决结果违反客观事实,是在为罪犯开脱罪责,有损法律尊严,也是损害被害人权益的行为。

李昌奎在犯下血案后畏罪潜逃,之后因在公安机关严密布控追击之下,穷途末路,寸步难行,实无逃生可能的情况下才被迫投案自首。而在两份由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茂租乡政府及鹦哥村的说明材料里发现,在王家飞、王家红被害后,李昌奎的家属虽经乡、村两级干部多次做工作,但始终以各种借口不拿钱对受害人予以安葬,最终由茂租乡及鹦哥村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责令公开变卖相关物品,受害者家属才得到21838元安葬费。家属认为李昌奎及其家属出于被迫才赔偿。

网友评论

有网友在网上发帖讨论称,云南省昭通市中院认定其“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重大,社会危害极大”的定性非常准确。报复行凶,李昌奎把王家飞掐晕后对其进行了强奸之后用锄头打击其头部,又将年仅三岁的王家红活活摔死,最终还担心王家姐弟未死亡又用绳子勒二人的脖子,强奸杀人甚至连三岁的孩童都不放过,这样恶劣行凶,自首、悔罪均不足以减轻其罪行,也不能成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这个“免死牌”有点依法无据,应当要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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