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建军,男,汉族,1969年9月生,安徽怀远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广东省委社会工作部部长、省委「两新」工委书记。
1989.09——1991.07,安徽省阜阳师范学院政教系政治教育大专学习
1991.07——1994.07,安徽省怀远县委党校教师
1994.07——1997.09,中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诉讼法专业研究生学习(其间:1992.08—1994.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7.09——2000.03,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市委、市政府办科员
2000.03——2000.08,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市委、市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2000.08——2000.11,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委、区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2000.11——2002.01,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委、区政府办副主任
2002.01——2003.06,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委、区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副主任
2003.06——2006.09,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6.09——2007.12,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7.12——2008.01,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狮岭镇人大主席
2008.01——2008.07,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
2008.07——2012.01,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5.09—2009.12,中山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12.01——2012.09,广东省清新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09——2013.04,广东省清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清新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04,广东省清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21.11,广东省揭阳市政协党组书记
2022.01,广东省揭阳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2024.01——广东省委社会工作部部长、省委「两新」工委书记
广东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广东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2024.01截止)
2016年12月16日,中共清远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崔建军当选市委常委。
2022年1月8日上午,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崔建军为政协第七届揭阳市委员会主席。